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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名牌产品名录
第十一类
照明、加温、蒸汽、烹调、冷藏、干燥、通风、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。
[注释]
尤其包括:
空调装置,电或非电暖床器,加热水瓶,加热锅,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,电水壶,电热烹调用具 。
尤其不包括:
制造蒸气的装置(第七类)、电热服(第九类)。
1101
照明用设备、器具(不包括汽灯,油灯)
1102
喷焊灯
1103
汽灯,油灯
1104
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(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,食品加工机器)
1105
制冷、冷藏设备(不包括冷藏车)
1106
干燥、通风、空调设备(包括冷暖房设备)
1107
加温、蒸汽设备(包括工业用炉,锅炉,不包括机车锅炉,锅驼机锅炉,蒸汽机锅
炉)
1108
水暖管件
1109
卫生设备(不包括盥洗室用具)
1110
消毒和净化设备
1111
小型取暖器
1112
厨房用打火器具
1113
核能反应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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