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注释] 本类主要包括用于工业、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,包括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用的化学制品。 尤其包括: 堆肥; 非食品防腐盐。 尤其不包括: 未加工的天然树脂(第二类); 医学科学用化学制品(第五类); 杀真菌剂、除莠剂和消灭有害动物的制品(第五类); 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剂(第十六类); 食品用防腐盐(第三十类); 褥草(腐殖土的覆盖物)(第三十一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