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司法解释 |
转让准备 |
| 添加日期:2004-12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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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、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。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。也可在本网下载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,则由代理组织提供。
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:
1、《商标转让申请书》一份,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;
2、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《商标转让委托书》;
3、受让人《营业执照》的复印件;
3、 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(商标转让规费:1000元);
4、 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(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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